医疗保障按病种付费管理暂行办法(2025年) 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 统筹地区医保部门建立谈判协商机制,以客观费用、基金支出为基础,实际病种数据为依据,与医疗机构代表就病种付费总额、分组、权重、费率等内容进行充分沟通,协商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