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2021年)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七条 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实施监督检查,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四)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2021年) (四)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七条 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实施监督检查,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四) 采取记录、录音、录像、照相或者复制等方式收集有关情况和资料; (三) 目录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