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举报处理暂行办法(2022年) 第十三条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举报处理暂行办法(2022年) 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将举报处理结果告知举报人的,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予以告知。 第十二条 目录 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