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2002年) 第二章 医疗事故的预防与处置 第五条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2002年) 第五条 第二章 医疗事故的预防与处置 第五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 第二章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