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医学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2021年) 第三章 医学科研机构诚信规范 第二十五条 医学科研诚信和相关行为规范(2021年) 第二十五条 第三章 医学科研机构诚信规范 第二十五条 医学科研机构要通过机构章程或学术委员会章程,对科研诚信工作任务、职责权限作出明确规定。学术委员会要认真履行科研诚信建设职责,切实发挥审议、评定、受理、调查、监督、咨询等作用。学术委员会要定期组织或委托学术组织、第三方机构对本机构医学科研人员的重要学术论文等科研成果进行核查。 第二十四条 目录 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