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医保局财政部关于推进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工作的通知(2020年) 一、 总体要求 (一) 医保局财政部关于推进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工作的通知(2020年) (一) 一、 总体要求 (一)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稳妥有序探索基本医疗保险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实现路径,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医疗费用结算服务,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引用法条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2020) 一、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