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技术导则(试行)(2008年) 2. 燃气锅炉改造时应考虑设置烟气余热回收装置。 5.2.2 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技术导则(试行)(2008年) 5.2.2 2. 燃气锅炉改造时应考虑设置烟气余热回收装置。 5.2.2 对锅炉房或热力站进行节能改造时,应根据供热系统的实际运行情况,对原循环水泵进行校核计算,确定是否需要更换水泵,以满足建筑物热力入口资用压头和系统调节特性的要求。 2. 目录 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