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技术导则(试行)(2008年) 4 围护结构节能改造 4.1 一般规定 4.1.2 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技术导则(试行)(2008年) 4.1.2 4 围护结构节能改造 4.1 一般规定 4.1.2 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的重点可根据建筑所处的气候区、结构体系、围护结构构造类型的不同有所侧重。改造前应首先对外墙平均传热系数、保温材料的厚度,以及相关的构造措施和节点做法等进行分析和评价,确定围护结构节能改造的重点部位和重点内容。 4.1.1 目录 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