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2023年) 第四章 信息披露 第三十二条 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2023年) 第三十二条 第四章 信息披露 第三十二条 中国证监会依法制定招股说明书内容与格式准则等信息披露规则,对相关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格式等作出规定。 北交所可以依据中国证监会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信息披露细则或指引,在中国证监会确定的信息披露内容范围内,对信息披露提出细化和补充要求。 第三十一条 目录 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