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2021年) 第五十九条

第五十九条 中国证监会建立对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工作和发行承销过程监管的监督机制,可以对北交所相关工作进行检查或抽查。对于中国证监会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北交所应当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