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2023年) 第四章 信息披露 第五十五条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2023年) 第五十五条 第四章 信息披露 第五十五条 北交所认为上市公司符合发行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将上市公司注册申请文件报送中国证监会时,募集说明书等文件应当同步在北交所网站和中国证监会网站公开。 第五十四条 目录 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