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暂行条例(1988年) 第十七条 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暂行条例(1988年) 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北京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办法和单行规定。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