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十二五”规划(2013年) 4.
4. 落实企业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主体责任
企业应建立化学品环境风险管理制度,预防和减少突发环境事件。重点防控企业应建立健全化学品环境风险防范制度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和物资储备,开展预案演练,组织评估后向当地环保部门备案。组织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和后评估,设置厂界环境应急监测与预警装置,推进与监管部门联网,定期排查评估环境安全隐患并及时治理。在应急处置与救援阶段,企业应及时启动应急响应,釆取有效处置措施并积极参与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组织的应急救援工作,防止次生环境污染事件,主动报告事故情况,承担应急处置相关费用。在恢复与重建阶段,企业应开展或配合开展事件原因和责任调查,对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承担恢复和修复责任,赔偿相关方经济损失。制定和实施化学品环境污染责任终身追究制度。
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应建立化学品环境管理台账和信息档案,加强对特征污染物类重点防控化学品排放的日常监测和突发环境事件高发类重点防控化学品的管理。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发布企业化学品环境管理年度报告,向公众公布上一年度生产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品种、危害特性、相关污染物排放及事故信息、污染防控措施等情况。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还应当公布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及其特征污染物的释放与转移信息和监测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