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十二五”规划(2013年) 2.

2. 大力推进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

实施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制度,制定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清单。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切实承担申报责任,按要求完成重点行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等基本信息的申报。涉及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的企业,还应向地方环境保护部门报告所登记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的释放、转移情况及风险评估报告结论,制定环境风险防控管理计划等。加强和完善新化学物质申报登记,严格新化学物质登记审批后的管理。化学品相关企业登记制度执行情况应作为环评审批、上市公司环保核查和环保专项资金安排的重要参考内容,依法对不申报单位实施处罚。开展化学品登记单位的定期审核,并将其纳入排污申报、总量核查、排污许可证发放等日常管理与检查内容。分类实施化学品环境管理,对化学品开展环境风险程度评估,确定并动态更新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清单,逐步建立分级分类动态管理制度。

专栏六:推进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