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2000年) 第三章 生产的卫生要求 第二十三条 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2000年) 第二十三条 第三章 生产的卫生要求 第二十三条 生产用水水质及水量应当满足生产工艺要求,水质至少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