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2021年) 第二章 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和备案管理 第一节 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和备案 第十七条 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2021年) 第十七条 第二章 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和备案管理 第一节 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和备案 第十七条 技术审评机构作出技术审评结论前,申请人可以提出撤回注册申请。技术审评过程中,发现涉嫌提供虚假资料或者化妆品新原料存在安全性问题的,技术审评机构应当依法处理,申请人不得撤回注册申请。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