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检查管理办法(2024年) 第七条

第七条 根据检查的性质和目的,化妆品检查分为许可检查、常规检查、有因检查和其他检查。

许可检查是指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开展化妆品生产许可过程中,对申请人是否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开展的检查。

常规检查是指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有计划地对被检查对象执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化妆品注册或者备案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等情况开展的检查。

有因检查是指根据注册备案、抽样检验、不良反应监测、风险监测、投诉举报、案件查处、舆情监测等发现的风险信息,有针对性地对被检查对象开展的检查。

其他检查是指除许可检查、常规检查、有因检查外的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