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2007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2007年) 第一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化妆品标识的监督管理,规范化妆品标识的标注,防止质量欺诈,保护消费者的人身健康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1988)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2005)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2007) 第一章 目录 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