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管理规定(1990年) 第四章 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的内部管理 第十九条 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管理规定(1990年) 第十九条 第四章 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的内部管理 第十九条 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经济效益,自主地确定适合本企业具体情况的工资和奖金的分配形式和办法。 第十八条 目录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