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新旧劳动能力鉴定标准衔接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2007年) 二、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新旧劳动能力鉴定标准衔接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2007年) 二、 二、 对于2007年5月1日前已作初次鉴定结论,工伤职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申请再次鉴定的,2007年5月1日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按新标准进行鉴定。 引用法条 工伤保险条例(2003)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