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2001年) 10、
10、 企业工资收入分配。
——深化对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的认识,建立收入分配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进一步深化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工资分配制度。积极探索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具体实现形式,建立以岗位工资为主要内容的基本工资制度,探索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办法。在部分企业稳步进行技术入股、专利产品入股等试点工作,对具备条件的小企业探索试行劳动分红办法。
改革国有企业经营者和技术人员收入分配办法,提高国有企业高层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工资报酬。试行年薪制,将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年薪收入与其承担的责任、风险和经营业绩联系起来,积极探索对技术人员实行收入激励的办法和政策,充分体现他们的劳动价值。对国有上市公司负责人和技术骨干,可以试行期权制等激励办法。加强对经营者收入分配的监督,规范收入来源和职位消费,增强收入透明度。
——改革企业工资决定机制。进一步探索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办法,逐步形成企业根据劳动力市场价格和本企业经济效益自主决定工资水平的新机制。在非国有企业和部分改制的国有企业试行多种形式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探索职工民主参与工资分配决策的办法。
——建立和健全适合市场经济要求的企业工资分配指导监控体系。健全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和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监督企业严格执行最低工资有关规定,保障中低收入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工资支付制度,规范企业的工资支付行为,保护职工的合法报酬权益。在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欠薪保障制度。全面推行工资指导线和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整顿不合理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增加工资分配的透明度,加强对垄断行业收入分配的监督和管理。强化国家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规范收入分配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