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2004年) 第三章 劳动保障监察的实施 第十五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有权采取下列调查、检查措施: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2004年)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可以当场处理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当场予以纠正。 第三章 劳动保障监察的实施 第十五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有权采取下列调查、检查措施: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可以当场处理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当场予以纠正。 (六)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