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2017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2017年) 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由人民政府依法设立,专门处理争议案件。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