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2010年) 第五章 仲裁监督 第三十条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2010年) 第三十条 第五章 仲裁监督 第三十条 仲裁委员会应当依法对本委聘任的仲裁员以及仲裁活动进行监督,包括对仲裁申请的受理、仲裁庭组成、仲裁员的仲裁活动等进行监督。 第五章 目录 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