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2017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2017年) 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仲裁委员会下设实体化的办事机构,称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以下简称仲裁院)。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