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2008年)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二十八条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2008年) 第二十八条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二十八条 在仲裁活动中涉及国家秘密和军事秘密的,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保密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