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2013年) 第五章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2013年) 第五章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劳务派遣单位在2012年12月28日至2013年6月30日之间订立的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2013年7月1日后应当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三十三条 目录 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