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2014年) 第三章 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协议的订立和履行 第五条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2014年) 第五条 第三章 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协议的订立和履行 第五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书面劳动合同。 第三章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