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2008年) 第三章 诊疗活动管理 第二十三条 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2008年) 第二十三条 第三章 诊疗活动管理 第二十三条 动物诊疗机构的执业兽医应当按照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兽医主管部门的要求,参加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活动。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