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2022年)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八条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2022年) 第四十八条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八条 申报动物检疫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或者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动物检疫证明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19) 第九章 目录 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