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2022年) 第七章 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管理 第三十六条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2022年) 第三十六条 第七章 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管理 第三十六条 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的内容、格式、规格、编码和制作等要求,由农业农村部统一规定。 第三十五条 目录 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