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长江等内河水运发展行动方案(2013—2020年)(2013年) 18.

18. 提升航道管理和养护水平。贯彻落实全国航道管理与养护发展纲要,依法加强航道管理,切实保护航道资源。高等级航道跨河建筑物通航净空尺度及拦河建筑物通航设施建设标准要满足航道技术等级要求和长远发展需要,做好建设线位和发展用地预留控制,枢纽复航要根据新的运输需求适当提高等级或规模,为内河水运长远发展留有空间。加强高等级航道、国境国际河流航道等养护工作,完善航道养护体制机制,提升日常养护和应急抢通能力。加强航道整治建筑物、航道测绘和航标管理,合理利用航道自然水深,优化通航建筑物运行管理,提高航道通过能力。加强公共锚地和水上综合服务区建设,多渠道发布航道信息,为船员提供人性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