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加强农村商业银行三农金融服务机制建设监管指引(2014年) 第五章 组织架构 第十九条 加强农村商业银行三农金融服务机制建设监管指引(2014年) 第十九条 第五章 组织架构 第十九条 大中城市和城区农村商业银行应设立三农业务管理部门。鼓励大中城市和城区农村商业银行建立三农业务垂直管理体系,具备条件的可以设立三农金融事业部。县域农村商业银行应根据实际,不断优化组织架构,简化审批流程,持续提高三农金融服务质效。 第十八条 目录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