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2005年) 第十三条 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2005年) 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申领《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剧毒化学品准购证》的申请人或者申请人委托的代理人可以直接到公安机关提出书面申请,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申请。 第十二条 目录 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