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监督管理办法(2007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监督管理办法(2007年) 第六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监督管理应当遵循科学、高效、便民的原则。 第五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