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监督管理办法(2007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监督管理办法(2007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计量器具是指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型式批准部分)》的计量器具。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