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制止牟取暴利的暂行规定(2011年) 第四条 制止牟取暴利的暂行规定(2011年) 第四条 第四条 生产经营者的价格行为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执行国家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