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2025年) 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 经调查,反垄断执法机构认为构成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可以向有关上级机关提出依法处理的建议。

在调查期间,被调查单位主动采取措施停止相关行为,消除相关竞争限制,并向反垄断执法机构书面报告有关改正情况,且不存在本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结束调查,不再向有关上级机关提出依法处理的建议。

经调查,反垄断执法机构认为不构成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应当结束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