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暂行规定(2019年) 第十一条 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暂行规定(2019年)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对涉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反垄断执法机构举报。反垄断执法机构应当为举报人保密。 第十条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