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住房公积金发放保障性住房建设贷款财务管理办法(2010年) 第六条

第六条 公积金中心利用住房公积金发放项目贷款在提交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之前,应当先书面征求同级财政部门意见,并征得同级财政部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