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利用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办法(2013年) 第四条 利用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办法(2013年) 第四条 第四条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家农发办)作为项目管理机构,负责日常管理工作,会同亚行组织项目检查工作。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