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利用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办法(2013年) 第十一条 利用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办法(2013年)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各级财政部门负责配套资金筹措、资金拨付、会计核算、提款报账和资金使用监督检查等工作。亚行贷款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账核算、专人管理、专款专用。 第十条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