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2020年) 第六章 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 第六十一条 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2020年) 第六十一条 第六章 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 第六十一条 交易所应当建立定期报告制度,及时总结发行上市审核和发行承销监管的工作情况,并报告中国证监会。 第六十条 目录 第六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