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规定(2009年) 第一条 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规定(2009年) 第一条 第一条 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示创业板市场风险,引导投资者理性参与证券投资,促进创业板市场健康发展,根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61号)等法规和规章,制定本规定。 引用法条 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2008)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2009) 目录 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