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2020年) 第二章 发行证券的条件 第三节 非公开发行股票 第十五条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2020年) 第十五条 第二章 发行证券的条件 第三节 非公开发行股票 第十五条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特定对象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特定对象符合股东大会决议规定的条件; 发行对象不超过三十五名。 发行对象为境外战略投资者的,应当遵守国家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