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2020年) 第二章 发行条件 第二节 发行可转债 第十五条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2020年) 第十五条 第二章 发行条件 第二节 发行可转债 第十五条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除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外,还应当遵守本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第十四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