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2020年) 第八条 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2020年) 第八条 第八条 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配合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得要求或者协助上市公司隐瞒应当披露的信息。 第七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