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2011年)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2011年) 第四十七条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本规定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 第四十六条 目录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