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版管理条例(2024年) 第四章 出版物的印刷或者复制和发行 第三十二条 出版单位不得委托未取得出版物印刷或者复制许可的单位印刷或者复制出版物。 出版管理条例(2024年) 出版单位委托印刷或者复制单位印刷或者复制出版物的,必须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印刷或者复制出版物的有关证明,并依法与印刷或者复制单位签订合同。 第四章 出版物的印刷或者复制和发行 第三十二条 出版单位不得委托未取得出版物印刷或者复制许可的单位印刷或者复制出版物。 出版单位委托印刷或者复制单位印刷或者复制出版物的,必须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印刷或者复制出版物的有关证明,并依法与印刷或者复制单位签订合同。 第三十二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