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版管理条例(2024年) 第三章 出版物的出版 第二十七条 出版管理条例(2024年) 第二十七条 第三章 出版物的出版 第二十七条 出版物的内容不真实或者不公正,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其出版单位应当公开更正,消除影响,并依法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报纸、期刊发表的作品内容不真实或者不公正,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当事人有权要求有关出版单位更正或者答辩,有关出版单位应当在其近期出版的… 第二十六条 目录